《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日期: 2026-05-15 浏览量:58 来源:阜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6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4号,2026年5月20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并执行有关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本《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制定,是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的专项部门规章,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销售网站及各类入网食品销售经营者,全面覆盖线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各类网络食品经营业态。

《规定》核心内容聚焦“分类定责、闭环管控、公开公示、从严监管”四大重点。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清晰划分网络平台、入网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破解以往线上经营责任模糊、监管边界不清的问题。二是压实常态化管理责任,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防控、问题整改等常态化制度,定期排查经营风险,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规范线上公示要求,明确经营者需在店铺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同步展示食品标签、生产主体等关键信息,确保线上食品信息透明可追溯。四是健全监管处置机制,细化轻微违规、一般违规的整改要求,明确平台审核把关、日常巡检、隐患上报的法定职责,杜绝线上食品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资质造假等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闭环管理,要求经营者对自查问题、监管反馈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杜绝问题屡查屡犯。

二、政策深度解读(县级市场监管视角)

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看,本《规定》的实施,填补了网络食品销售精细化监管的制度空白,有效解决了辖区线上食品经营监管宽松、责任虚化、隐患隐蔽等突出问题,为我县规范网络食品市场秩序、筑牢线上食品安全防线提供了精准执法依据。

一是厘清监管权责,破解监管难题。以往网络食品经营存在“线上线下标准不一、平台商户责任不清”的监管痛点,部分商户存在线下合规、线上违规,规避监管、简化流程等问题。《规定》统一了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明确平台主体审核、动态巡查、隐患处置责任和入网商户合规经营责任,让基层监管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彻底解决监管盲区和责任推诿问题。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安全根基。《规定》聚焦网络食品销售关键风险点,紧盯资质审核、信息公示、风险自查、问题整改等核心环节,倒逼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变为“主动防控风险”。对我县零散小微线上食品商户、本地自建销售平台、电商店铺形成刚性约束,有效防范无证经营、过期食品售卖、标签虚假、来源不明等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细化合规标准,降低经营风险。《规定》明确的信息公示、常态化自查、问题闭环整改等要求,为辖区网络食品经营者划定了清晰合规底线。引导小微商户规范经营流程、完善公示内容、健全自查机制,既规范了行业经营秩序,也帮助经营者规避违规处罚风险,推动县域网络食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四是优化基层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依托新规要求,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推行“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常态化督导”监管模式,聚焦重点业态、重点商户开展精准监管,强化对屡改屡犯、虚假公示、隐患隐瞒等行为的从严处置,持续净化县域网络食品经营环境,切实守护群众线上购物食品安全,保障群众饮食消费权益。

打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