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05-18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15项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不力任务已整改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6776永利集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518

 

6776永利集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依据《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和《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3月对《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不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二次审核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不力。阜新县、彰武县为畜牧大县,近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投诉逐年上升。2018年两县承担了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按照相关方案要求,阜新县应建设年产2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实际只建设了10万吨生产线。养殖小区临时堆粪场是整县推进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查6家规模化养殖场,其中2家未使用,2家已改为养殖场地,粪污收集和堆放功能未得以发挥。此外,两县规模化养殖场445家,仅117家办理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38家建立了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对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投诉案件进行分类,逐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包保责任人,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2022年5月底前,完成阜新县北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有机肥环评报告编制;2022年7月底,完成2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扩建并投入使用。

(三) 2021年12月底,完成4家规模化养殖场整改,恢复堆粪场使用用途。同时,阜新县、彰武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整县推进项目中建设的堆粪场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规范化管理。

(四)阜新县、彰武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摸排,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梳理,2022年9月底,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五)阜新县、彰武县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每季度进行汇总,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对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投诉案件进行分类,逐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包保责任人,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针对此项整改措施,阜新县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诉求,并对诉求件进行分类存档。

2022年5月底前,完成阜县北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有机肥环评报告编制;2022年7月底,完成2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扩建并投入使用。目前20万吨有机肥环评报告已批复。阜新北方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具备年产20万吨有机肥能力。

2021年12月底,完成4家规模化养殖场整改,恢复堆粪场使用用途。同时,阜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整县推进项目中建设的堆粪场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规范化管理。阜新县责成临时堆粪场所在乡镇政府责令养殖场限期整改,恢复堆粪场使用用途。4家已完成整改,其中1家停产,3家堆粪场已经正常使用堆粪

阜新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摸排,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梳理,2022年9月底,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阜新县组织乡镇环保助理及相关养殖户召开完善养殖场(小区)环评手续会议,推进环评手续办理,经属地乡镇政府核实,养殖规模达到需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并已办理手续的养殖场(小区)260家;养殖能力达不到需要办理环评备案手续规模,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38家;已经停止养殖生产活动的42家。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

)阜新县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每季度进行汇总,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

阜新县现有规模养殖场340户,267户已全部建立粪肥利用台账,其余73户养殖场均已停产。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阜新北方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阜新县农业农村局要保障有机肥原料供应充足、养殖场粪便运输顺畅、企业运营稳定,确保项目长效运行,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运营期间,严格落实发酵场地防雨防渗要求,持续保障年产20万吨有机肥生产能力稳定达标。

配齐高功率烘干、粉碎设备,确保设备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5吨/时以上,稳固年产20万吨以上产能。

结合畜禽粪便实际含水率与生产工艺,合理添加辅料及有机物料腐熟剂,科学调整发酵周期,提升有机肥产量。

优化冬季生产工艺,增设保温、增温设备,提高冬季生产效率,延长生产周期,稳定全年产能。

科学安排人员班次,提升生产运行能效,确保持续满足年产20万吨有机肥生产要求。

五、验收结论

同意销号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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