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6-24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强盛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户:
本局2026年4月9日依法受理马海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情况属实,马海顺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工伤。并于2026年6月11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921工认〔2026〕69号。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经多次联络且按照租赁户注册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本街”邮寄,您单位至公告前仍未领取或签收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8-3592918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email protected]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