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强盛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户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921工认〔2026〕69号的公告

日期: 2026-06-24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强盛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户:

本局2026年4月9日依法受理马海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情况属实,马海顺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工伤。并于2026年6月11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921工认〔2026〕69号。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经多次联络且按照租赁户注册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本街”邮寄,您单位至公告前仍未领取或签收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8-3592918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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