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11-05 浏览量:127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一、控制目标

我县煤炭消费总量由火力发电和供热、煤炭洗选、各行业终端消费三部分构成。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煤矸石热电厂除外)。

2016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11(1279)万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20(1301)万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100%。实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工业有面废气总量排放控制。

二、工作措施

(一)严把耗煤项目审批,控制增量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特殊情况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房,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煤炭等量替代,新建用煤项目需实行煤炭等量替代。项目在取得环评报告批复前需落实等煤替代方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环保局、经服局、统计局)

(二)严格“两高”行业项目管理

制定更加严格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等量替代,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各级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经服委、国土资源局、安监局)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场建设,扩大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力争2020年底,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5%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风力发电装机120(3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30)万千瓦,生物质能、地热、煤层气、垃圾发电等其它新能源装机2.5(6.3)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左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新能源办、经服局、环保局)

(四)加强煤炭管理力度

加强我县煤炭质量、经营性煤炭堆场设置、用煤单位燃煤排放、储煤场地扬尘污染等管理工作。鼓励用煤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采取有效节能措施,节约用煤,做到增产不增耗煤。本县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发电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0%,灰分≤12.50%的低硫优质煤,民用煤全硫含量要≤0.4%。(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煤管局、环保局、经服局、盛明热电厂、大鹰水泥厂)

(五)科学发展热电联产

县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滚动修编工作,强化规划引导,注重增量发展和存量整合相结合。按照以大代小、提效减排的原则,对现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整合替代,逐步减少热电企业数量;在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优先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现有大型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提高燃煤锅炉运行热效率;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产。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经服局、环保局、盛明热电厂、大鹰水泥厂)

(六)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坚决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17年年底前,全县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工业园区应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关停整合。对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不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应实施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环保局、经服局、新农办、市场局、供热企业)

(七)严管煤炭洗选消费

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100%;要进一步强化煤炭消费终端城市群体的主动性,加强政府对于煤炭洗选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通过洗煤,对电厂等煤炭消费终端群体实现从源头控制。(责任单位:县煤管局、经服局、环保局、各煤矿)

(八)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实施转型升级工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手段,淘汰经济效益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产能。坚决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服局、发改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安监局)

(九)强化能耗管理

要将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及节能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加强规划引领。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加强能源消费准入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耗增量的重要措施。对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煤500吨以上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服局、发改局、环保局、各重点能耗企业)

  1. 责任分工

    (一)县发改局:严把耗煤项目审批;将煤炭削减目标纳入全县主要经济工作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二)县环保局: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燃煤设施改燃并网政策和资金支持;严格控制新增燃煤设施环保审批;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强化燃煤设施污染排放达标管理工作。

    (三)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煤炭消费统计工作。

    (四)县经服局:负责组织自备电厂、工业燃煤锅炉按时完成改燃关停或并网工作;组织推动工业园区自备燃煤锅炉按时完成改燃关停或并网工作。

    (五)各乡镇政府:削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地煤炭削减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本乡镇的煤炭削减实施方案,细化阶段性目标,统筹推进落实。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组织本乡镇各用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燃煤设施改燃、并网或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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