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2-27 浏览量:116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闭煤矿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闭煤矿监管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矿山资源私挖滥采行为整治力度的通知》(阜政办函〔2017〕67号)和《关于加强已关闭退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函〔2017〕68号)及市政府副市长马如军于10月27日在万达煤矿组织召开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盯守和监管责任,严防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等手段,严防关闭煤矿发生私自生产现象。
(二)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关闭的17家煤矿定期巡查,确保煤矿关闭到位,严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三)工作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合理、及时发布、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李进辉任组长,副县长徐立东任副组长,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涉煤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闭煤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局长杨维兼任。
三、工作要求
(一)各涉煤乡镇对已关闭的去产能煤矿监管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涉煤乡镇要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次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及非法偷采盗采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二)针对私挖井,涉煤乡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和巡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巡查频次和打击力度,防止私挖滥采、盗采国家资源。
(三)涉煤乡镇要完善关闭煤矿和私挖井非法偷采盗采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充分调动群众反映实情的积极性,杜绝关闭煤矿和私挖井非法偷采盗采行为的发生。
(四)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凡因盯守责任不落实或巡查责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
煤矿关闭工作实行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各关闭煤矿的关闭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主办单位: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email protected]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