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2-31 浏览量:162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长春专员办和北京规划院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7年9月15日至18日,对我县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检查组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全面部署。按照“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原则,结合专员办整改要求,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结合我县公益林管护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完善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林场和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要求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 “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认识不提高不放过。严格按照通报会要求的目标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相关部门配合,确保我县更好的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
二、整改工作步骤
(一) 工作开展阶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全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进行调整及签订管护合同。2018年5月至8月公益林设立界桩、碑、牌等标志设施。
1.选用高素质的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掌握一定的林业政策、专业知识技能,能履行管护职责;熟悉当地情况,不怕困难,坚持原则;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成年人。
2.公益林管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管护人员主要职责: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
(2)管护人员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做好每次巡山记录。坚持好值班值宿制度。
(3)制止偷砍滥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非法采石挖沙和侵占林地行为,发现情况及时向当地森林公安部门报告。
(4)宣传防火知识,清理林地内枯草败枝等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巡查,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情况。
(5)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当地森林公安部门报告。
(6)承担管护区的禁牧工作,阻止牲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内植被;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7)管理和维护管护区内的碑、牌、界桩、围栏、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8)对林木采伐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林木采伐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报告。
3.加强公益林管护人员培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内公益林管护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试合格的,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录用上岗。
4.健全管理管护机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内的公益林管理管护工作,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应报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考评,合同期内,管护责任人不得自行转让或变更管护责任。
5.建立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档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益林管护单位要建立管护人员档案,包括管护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照片、证件类型和号码、管护责任区编号、公益林类型、林种、管护面积、管护形式等,便于组织和管理。
6.建设和完善公益林标识。各乡镇及林场务必于开春解冻后在公益林区附近的主要公路设立宣传牌;在管护责任区主要沟口、道路等明显地点设置管护责任牌;在相邻责任区的交汇处设置管护界桩。要在碑、牌上绘制责任区平面图,注明管护相关内容。
7.实行公益林责任制管理。各乡镇及林场的公益林管理、管护、建设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公益林管理管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公益林管理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公益林管理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公益林管理管护设施建设和完成情况;公益林管理管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公益林管理管护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和执行情况;公益林管理管护报酬及奖惩措施兑现情况。
(二)检查验收阶段
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改不认真、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总结报告阶段
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形成整改报告,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把加强公益林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放在林业工作首要位置。加大保护森林资源发展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宣传车等形式宣传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要认识到生态脆弱地区更应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林业发展的第一道工序,第一个环节。
(二)加强领导
各乡镇及国有林场要把此次整改工作作为一次推进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严格实行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目标责任制,制定各项制度,各司其职,及时掌握保护森林资源动态情况,查处各类涉林违法违纪行为,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三)认真核实
各乡镇及林场要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进行调查落实,做到地块准确,数据真实,事实清楚。
(四)依法处理
严肃查处破坏公益林各种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要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林管护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林管护
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完成好公益林管护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公益林管护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包维新 副县长
副组长:李如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业局局长
成 员:郭宝庆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立辉 县林业局生态办主任
王国海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庞洪涛 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股长
宋春颖 县林业局计财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生态办,办公室主任由周立辉兼任,电话8825655。林业局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各乡镇林业站(林场)负责人具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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