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3-19 浏览量:74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16〕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做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定重要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进辉 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白福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洪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马 英 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袭著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彪 县司法局副局长
梅 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代献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童晓峰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吴晓红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喜波 县水利局副局长
马建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代 劲 中国人民银行阜蒙县支行副行长
郭连军 县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代献忠兼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62号)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16〕59号),牵头制定我县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
县公安局:负责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负责防控和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查处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的事件。
县司法局:指导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县财政局:负责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指导建立和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开展给予经费保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负责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指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管理秩序,指导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工程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管理秩序,指导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秩序,指导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企业监管,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等情况纳入工商质监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总工会:负责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阜蒙县支行:负责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和支付结算制度。协同县发改委完善守法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等;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阜蒙县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对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征得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县人民政府。
(二)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审定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四)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工作督查方案,报召集人同意,适时组织对我县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相互支持。对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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