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2-21 浏览量:124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阜新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7〕81号)精神,把“五个为”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建设和完善信息推送共享平台,建立“多证合一”改革协同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2.产业基地(园区)争取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去。(县编委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取消行政职权,并动态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清单的管理和运用,通过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减权限权。(县编委办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4.扎实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梳理负面清单事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打好基础。(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经济和服务业局,2018年3月底前完成)

5.积极探索对网约车、共享单车、装配式建筑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从有利于发展的角度,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对于暂时看不准的,密切关注,认真研究,为新兴生产力规范健康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县直各部门,长期推进)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6.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和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强化办税窗口文明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编制办税指引、政策咨询、纳税热点问题的二维码,全方位为纳税人纳税提供便利。(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长期推进)

7.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在税收征管环节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我县纳税人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专项督察,实行常态化管理,充分释放更大减税效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长期推进)

8.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政策要求,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把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县财政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9.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继续抓好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0.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11.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2.按照建立全省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涉及我县的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县财政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13.加大对各类乱收费行为的审计、督查力度,对各部门执行国家取消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及时揭示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县审计局、县营商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4.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发展规划,扩大上述领域消费,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简化优化医养结合等服务机构申办设立审批,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15.组织开展破除新闻出版广电类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自查,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前置要件审查和取缔工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6.全面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县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7.落实职业资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分类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组织职业资格清理“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或变相恢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推进)

18.贯彻落实辽宁省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等衔接工作。加快清理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县编委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县交通局、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19.配合市有关部门清理、整合、规范认证事项和收费,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委办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推进)

20.认真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外资项目备案工作。(县经济合作局、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长期推进)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21.积极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办法,对标世界银行先进评价标准,对开办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三项指标开展调查,以此衡量和评价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拓宽群众评价方式,把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窗口考核。(县营商局、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2.县政府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坚决清除出市场。(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2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和完善“两库、一细则”。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委办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长期推进)

24.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在有效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的同时,统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县编委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长期推进)

25.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相关要求,完成涉企行政执法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指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2018年底前完成)

26.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产业基地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7.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推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体制机制,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清理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切实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县编委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

28.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规范力度,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县编委办、县营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9.明确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重点环节,加大政府对非营利性市政公用事业的必要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促进公用事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长期推进)

30.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建设全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配合推进建成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服务事项,做到线上线下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长期推进)

31.加强县政府部门间和市对口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研究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科技局)、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省要求适时推进)

32.结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编制公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定标准、审项目、减环节、优流程,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县编委办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深化“放管服”改革,亲自组织推进改革,细化任务分解和完成时限,压实责任,加强调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督查问责。县直相关部门要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落实,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的典型要予以表扬和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立查立改,对敷衍塞责、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鼓励探索创新。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指导协调,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充分借鉴江苏等地改革经验,全市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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