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4-13 浏览量:14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8〕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中共阜新市委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阜新建设的意见》(阜委发〔2015〕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用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编制和实施,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征集内容
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三类。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双公示”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大数据信息。
1.“双公示”信息
(1)行政许可。应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2)行政处罚。应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2.大数据信息
(1)自来水缴费记录(自来水公司负责)
(2)用电缴费记录(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负责)
(3)房屋产权记录(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4)公积金缴费记录(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蒙办事处负责)
(5)五险缴费记录(人社局负责)
(二)良好信息
主要包括:社会法人或者自然人受到国家、省、市、县及有关部门表彰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认为应该计入的有关社会法人或者自然人信用的其他良好信息。
(三)失信信息
失信信息认定和划分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37号)执行。
三、参建单位和部门
首批参与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部门和单位共33家,分别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粮食局、档案局、民族事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机械化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地震局、财政局、农村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经济和服务业局、自来水公司、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蒙办事处。
以上各参建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县信用办确定的数据类型、报送周期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用信息。县信用办将根据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增补参建单位和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工作。各参建部门要明确分管责任人;明确业务牵头股室,保证牵头股室工作设备、网络环境等相关工作条件;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负责人或者信息报送人如需更换,应及时向县信用办备案。
(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严格规范报送程序,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信用信息数据,不得少报漏报,谎报迟报,各部门要对所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报送周期分为周报、季报制,“双公示”类信用信息要在自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起七日内报送,大数据类信用信息采用每季度一报制度。
(三)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各单位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类以诚信为主题的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四)努力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鼓励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努力让诚信体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监督管理
县政府已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各部门建立“双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进辉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凤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家明 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干部
秦 岭 中国人民银行阜蒙县支行行长
成 员:白福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 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贵阳 县司法局局长
李洪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维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齐金海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白 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杰 县审计局局长
马广志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书记
王俊廷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吴金权 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韩 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喜波 县水利局副局长
伊海林 县林业局副局长
董海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宋志学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文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敖青宇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戴福祥 县粮食局党委委员
翟立东 县档案局局长
陶景春 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机械化局副局长
马根龙 民政局副局长
邹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晓红 县交通局副局长
安 军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梅 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志勋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陈树国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 洋 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副局长
吴双全 县编委办副主任
蒲永生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齐文学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海书棋 团县委书记
宋云东 国税局副局长
陈 军 地税局副局长
代 劲 中国人民银行阜蒙县支行副行长
李宝迎 烟草公司副经理
张静萍 县妇联副主席
尹振斌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林 松 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蒙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董海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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