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7-23 浏览量:72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8〕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2018年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2018

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辽蓝天2018〕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黄标车淘汰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政策配套”的原则,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黄标车的淘汰力度,为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   

(二)责任目标   

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为150辆。淘汰时限为9月30日前。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李广义、徐立东任组长,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城区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

市政府为推动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从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除强制淘汰外的其他企业和个人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补贴,具体标准:小、微型黄标车(含小、微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补贴3000元人民币/辆;中、大型黄标车(含中、大型载客汽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补贴5000元人民币/辆(2018年内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年度淘汰计划,分劈淘汰任务,指导各乡镇(城区办)填报相关信息,汇总核实黄标车淘汰和报废情况,提供黄标车淘汰补偿依据。严格执法检查,对黄标车驶入限行、禁行区域的依法进行处罚。

2.各乡镇(城区办)负责对辖区内列入淘汰计划黄标车登记入册,建立台帐,搜集相关手续和照片,按要求报送到公安部门汇总审核。

3.县环保局负责会同财政局落实补偿资金,对符合补偿条件的黄标车及时补偿到位。

4.县交通局负责开展营运类黄标车清理整顿,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黄标车、老旧车非法交易行为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县督查考核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淘汰黄标车进展情况及时调度督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实绩考核,对超额完成淘汰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对没完成淘汰任务的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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