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267 来源: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文化科技工作的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3、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规范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4、负责全县出版物、印刷活动的监管;负责全县内部书刊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媒体记者证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解版权纠纷。
5、负责全县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工作。
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广播电视业务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广播电视设施和维护设施安全,依法查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件。
8、执行国家、省、市广播影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全县广播影视技术创新与应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影事业宏观管理、规划、政策拟定等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体育工作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0、研究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11、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12、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和组织参加省、市重大体育比赛。
13、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4、组织全县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5、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人事、工资、党务工作、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统计管理等工作;承担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文化股(广电、新闻出版、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群众性的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活动;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管理、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专业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全县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和指导艺术精品创作、制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指导专业艺术团体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研究和指导艺术教育、文艺研究和文艺科技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
拟订全县电影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电影播出的规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管理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和电影管理费;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放映活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广播电视业务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长期规划;组织、指导重点工程建设;依法管理广播电视设施和维护设施安全;负责审核有关广播电视业务的证照。
指导管理全县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出版单位的出版活动;审查报纸、期刊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业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审核、审批全县新闻出版业的发证、换证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按照省、市、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加强对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监控。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执法队伍和经营者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电影等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领域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3、体育股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县群众体育工作进行调研,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和推动学校、农村、城市及社会各类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发展;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监督管理和指导健身气功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体育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等工作;负责组织搞好全县大型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上级的各类体育比赛;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8.9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8.9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
(二)支出总计377.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5.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万元。
2.项目支出172.2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2.92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年底到账,未能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548.90万元,比上年减少982.10万元,下降64.18%,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有3个事业单位和2个二级预算在位2017年统一归机关决算,2018年归新成立服务中心决算,因此收入比上年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77.2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53.72万元,下降75.36%,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有3个事业单位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在2017年统一归机关决算,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由新成立服务中心决算和项目资金年底到账,未能拨付等原因导致决算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阜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02万元,项目支出172.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7.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3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30.88万元,包括:
(1)文化类行政运行158.6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文化活动事务支出22.86万元,主要是文化活动和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支出。
(3)体育类体育场馆事务 15.40万元。
(4)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34.00万元,主要是农村文化馆和文化场地建设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2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6.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1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1. 住房保障支出6.9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9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12.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77.2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53.72万元,下降75.36%。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2.98万元,下降82.89%;项目支出减少161.24万元,下降48.35%。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原有3个事业单位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在2017年统一归机关决算,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后由新成立服务中心决算等原因决算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年底到账,未能拨付等原因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2.57万元,下降76.72%,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车改年初预算减少和节能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文广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万元,比2017年减少35.53万元,降低61.3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车改预算减少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文广新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文广新局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文化广场建设、乡镇文化站补助等4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194.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9.80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确保项目资金精准,没有及时下拨,今后我们将项目资金及时准确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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