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29 浏览量:241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公 示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农合〔2020〕13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中央农办等11部门和单位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农综〔2020〕7号)及阜新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关于申报2019年度实际示范社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阜农发〔2019〕120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阜蒙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推荐并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此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如所反映问题属实将进行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相应调整。
监督电话:0418-8810810
来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34号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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