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1-01-25 浏览量:270 来源: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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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侵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道德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部、就业创业部、优抚军休安置部和双拥接待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7.37万元、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74.45万元。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万元。2021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55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02万元。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18万元。

(四)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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