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佛寺水库库区清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 2021-04-21 浏览量:502 来源: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佛寺水库库区清淤工程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佛寺水库始建于1975年,经多年运行之后,佛寺水库泥沙淤积较为严重,主要集中在坝址上游400m以上库区内,上游库区范围内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淤积,严重削减了佛寺水库的有效库容,影响到了水库的安全运行。此外,佛寺水库还承担着向阜新市供水的重要任务,为此提出此次清淤工程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加佛寺水库的有效库容,保证水库的安全运行能力,同时提高佛寺水库防洪、养殖、城市供水能力。

本次清淤的范围:大坝以北约400m处为清淤库区起始边界线,结合水库地形现状,以现状岸坡为水库两侧及终点的清淤边界。本工程不涉及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清淤深度按照实测现状库区平面图上高程点与1995年1:5000调绘图上的高程点选取,进行比对计算清淤工程量;清淤处水深2m-4m,水下部分平均清淤深度2.07m,水上部分平均清淤深度为2.36m。

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6月开始至2023年11月底主体工程全部结束,施工总工期3年。

二、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

委的要求,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辽宁省阜新市佛寺水库库区清淤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佛寺镇     人:吴铁军   

 电    话:0418-8806330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  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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