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蒙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日期: 2021-07-02 浏览量:21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17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X2LN202104090018

董*东、张*新、姚*、姚*、董*洲等人在阜新市阜蒙县太平镇机房沟村赵家窝铺东山毁坏国家公益林110亩开垦为耕地,导致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阜蒙县

县林草局、森林公安和镇、村相关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实,该地块面积110亩,品种为山杏,株行距2米×5米,成活率90%以上,但存在间种问题,属小组村民自行抢种,与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经县林草局和太平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已责令相关人员停止一切间种。涉案地块已于2019年春栽植了山杏,株行距为2米×5米,现保存率在90%以上。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GB/T 15776-2016《造林技术规程》,符合相关造林技术要求。

问责1人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阜蒙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8804810

邮寄地址:阜蒙县人民大街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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