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15 浏览量:221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防办《关于核报2021年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国汛办电〔2021〕6号)要求,认真落实好本地区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并进行公示。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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