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日期: 2021-08-10 浏览量:357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项目名称: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段主河槽两岸缺少系统的河势控导工程,导致滩槽不稳定。为解决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海苏村至大南台村段滩槽不稳定、河道淤积等问题,提高区域防洪能力,降低洪水隐患,保证两岸建筑物、耕地安全及区域防洪安全的基本需要提出建设本项目。

本项目治理范围为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段左岸,治理河长约 21.6km,沿河左岸共布置 32 处治理工程,总长 16.60km。其中,沿急流弯道凹岸段布置 19 处护岸工程, 7.66km;沿河流滩地生态脆弱河段,布置 13 处生物固滩工程,长 8.94km

项目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为 12 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

(一)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该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判断;

(三)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该项目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四)编制分析报告内容,潘东项目的社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公告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

求,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牤牛河阜蒙县(化石戈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告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蒙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阜新市蒙古自治县南环路22          : 赵永刚

话:0418-8823870                     箱:[email protected]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             人:高芯  

话:0418-2678881                箱:[email protected]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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