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30 浏览量:436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具体内容,市级对我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为10元/头。经审核,2020年10月—2021年3月,我县共对12433头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和发放的市级补贴资金金额公示如下:
阜蒙县2020年10月—2021年3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贴资金明细表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此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如所反映问题属实,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相应调整。
监督电话:0418-8803011
来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34号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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