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布通告

日期: 2021-12-08 浏览量:317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及《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14〕2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阜蒙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辽宁宝峤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布表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布表

 

1. 辽宁宝峤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桂茹

持证单位住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红光路16栋202

处置设施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城区站前路2号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HW08(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6600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05日至 202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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