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305 来源: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救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个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15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总计50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
2.项目支出4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3%。主要包括完善乡镇服务站办公设备等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0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6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项目支出4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1万元,占95.21%;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占4.79%。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1万元,具体包括:
民政管理事务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8.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34.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具体包括:住房改革支出2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办公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45.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89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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