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84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与核发牌证、转籍、过户和转出及转入;面向社会及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03.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03.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83.96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203.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69.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万元。

2.项目支出533.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22%。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其他公安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3.96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76万元,项目支出533.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96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955.60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075.3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8.70万元,主要是办公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346.67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4.87万元,主要是警察延时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3.19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45.30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5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7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4.住房保障支出77.3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7.37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9.49万元,完成预算的7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燃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4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7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燃油。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2.62%,主要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9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81.03万元,增长69.13%,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的购买与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6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71.4万元,自评平均分82.3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辅警、协警人员工资项目预算金额438.57万元。全年执行数428.70万元,完成执行率97.75%。综合执法部门人员延时补助项目预算金额28.97万元,全年执行数28.40万元,完成执行率98.0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平均得49.79分。

1)“2024年辅警、协警人员工资县本级配套资金438.57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9.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8.57万元,执行数为428.70万元,完成预算的97.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延缓。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2024年综合执法部门人员延时补助县本级配套资金28.97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9.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7万元,执行数为28.4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延缓。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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