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76 来源: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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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协调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四)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承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参与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科技发展、科普工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制定蒙古语文工作的规划和办法。依据宪法、法律、法规中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的规定,保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实施。检查督促蒙古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工作。组织蒙古语文的研究、推广和学术交流。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承担社会市面蒙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处理现代化管理和牌匾审批、注册行政执法职能。组织蒙古语文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有关蒙古语文工作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八)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应急维稳等工作。
(九)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工作,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加强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扶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76.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76.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38.27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376.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9.0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2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9万元。
2.项目支出1207.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72%。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万元,项目支出1207.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27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6.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05万元,占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6万元,占比1.51%;卫生健康支出6.84万元,占比0.5%;农林水支出1026万元,占比74.54%;住房保障支出11.74万元。占比0.8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0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2.3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领取遗属补助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万元,主要是蒙古语文事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98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67.74万元,主要是民族工作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4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职工方面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5.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62万元,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核减了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6.8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84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4.农林水支出1026.00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026.00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1.7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74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核减了此项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万元,比上年减少7.13万元,降低31.2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8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9.8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无。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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