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重复收费问题的处罚决定

日期: 2025-12-24 浏览量:119 来源:阜新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阜蒙医保罚字2025〕第1号

被处罚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电话:18841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1MA0YBE****

违法行为类型: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日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眼科患者行“浅表组织器官B超”检查时收取2次费用和行“眼部A超”检查同时收取“前房深度测量”费用上传至医保基金结算的重复收费问题,上述行为共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22066.20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2的规定,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复收费行为按照裁量基准一般情形处罚,予以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2066.20元,处以基金损失的1.3倍罚款28686.06元;2.责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亚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监管,30日内形成整改报告,报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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